夫婦建造住宅太袖珍 小鎮要修法才能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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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CBC報道,Jess Puddister 和 Tim Ward夫婦在建造一棟微型住宅。但是這棟住宅面積太小,不被他們想要居住的紐芬蘭小鎮接受。

夫妻兩正在建造的住宅為30乘以8.5英呎,高13.5英呎。有一個客廳,標準浴室,一個廚房,還有兩個閣樓空間。全部加起來,總共的居住面積是360平方英呎。目前這棟住宅在一輛貨櫃拖車上,一旦建成,就將被運到一個永久地點。

微型住宅由於便宜,並且節約能源,近年來在加拿大越來越流行。

夫妻倆想居住在Torbay。這個小鎮離St. John’s市中心15公里。他們想搬過去,在住宅周圍空地上種菜,養雞和山羊。

但是有一個問題。根據該鎮附例,一棟住宅的面積至少要860平方英呎。附近另外兩個他們考慮過的社區,Pouch Cove 和 Flatrock,也有同樣的規定。

Puddister說,“好多人都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我理解,這個規定是防止人們把自己家的棚屋租出去,或者修建很小的出租屋來獲利。”

Torbay 市長 Craig Scott說,這是該鎮首次收到微型住宅的提議。而且最近這對夫妻還組織了一次演示會,希望議員們考慮他們的情況。

Scott說,鎮計劃委員會正和其他小鎮有關部門一起對是否允許微型住宅進行研究。議會也要考慮如果修改法規,允許更小住宅,可能帶來什麼後果。

還有一個問題是,要確保住宅能夠融入周邊環境。

如果議會同意修改法規允許微型住宅存在,那麼就需要6到8周的時間修法。

Puddister說,“我們希望到春天時,一切能夠確定下來。我們就真的能夠著手為我們的家找一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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