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上訴庭否決涉縑欺詐投資者的華裔商人黃世惠 對卑詩證監會裁決所提出的上訴

(黃世惠夫婦-網上圖片)

據媒體Glacier Media報道,卑詩證監會2018年8月裁定華裔商人黃世惠Paul Oei欺詐投資者的投訴成立,與名下公司需支付550萬元罰款和退回約310萬元,他與名下三間公司終身禁上從事證券業務,他就卑詩證監會的裁決入稟卑詩上訴庭提出上訴,法庭於12月中否決其申請。

黃世惠涉嫌欺詐投資者超過500萬元而被罰,部分涉及他的訴訟仍在進行。他在庭上表示,已失去所有東西,證監會的罰款和制裁使他當一名快餐館的經理也不能。由於黃世惠未能證明證監會在引用法律上存在錯誤,加上上訴庭不會介入事實的查證,故否決他的上訴申請,但黃世惠仍堅持自己清白。

證監會指,黃世惠在2009年至2013年期間,透過兩間為其操控的公司,以投資環保事業為名,誘使一些中國投資者投放約1300萬元資金,並稱可協助部分投資者辦理移民加拿大的申請,然後透過兩間為其名下的數字公司發行該環保公司的股票,再要求投資者簽署授權書,令他可將款項從信託戶口轉入其私人帳戶內。

黃世惠稱,是蘇立道律師事務所向他作出差劣的法律意見,但證監會不周意其解釋,更指對方將投資者的金錢,拿作個人利益,部分更用於黃世惠經營的移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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