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最高法院3月22日星期五裁定,皇家騎警需向在2018年12月1日,於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的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提供所沒收電子儀器內的數據副本。
孟晚舟被捕時,遭沒收七件電子儀器,包括iPhone手機、華為手機、iPad、Macbook Air掌上電腦、兩張SIM卡和一個flash drive數據儲存器。
法院指令騎警代表需在三日內,向部門內的科技罪案組提供有關電子儀器,令小組可從電子儀器取出所含的內容。
法官Heather Holmes指令皇家騎警,需在孟晚舟的辯護律師監督下開啟這些電子設備,法官在其書面命令中稱其為「裁判」,並補充強調律師需要監督審查員的工作,將設備內的資料列成清單及備份。
當提取資料後,審查員必須重新封鎖被扣押的電子設備。
法官命令加拿大皇家騎警將這些副本和一份文件清單,以及遭扣押的電子設備,共同保存在一個安全地方,直到它們將來提供給法院。
法官在書面命令中說:「沒有本法院進一步的命令,被扣押的設備和加拿大皇家騎警擁有的副本不得開啟。」
這些電子設備是在12月1日,加國應美國要求逮補孟晚舟時,被加國人員所沒收。
此外,法院也要求控辯雙方設法在孟晚舟出庭時,減輕法院職員的壓力。
孟晚舟每次出庭,均有大量媒體、公眾、示威者到庭,為法院的資源帶來一定壓力。
孟晚舟將於5月8日再出庭。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