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第二套間有爐頭的業主 有機會收回多繳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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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拿比市議會將於3月25日星期一表決,是否通過建議,把2019年收取的所謂「爐頭稅」,在下一張物業稅單,退回給第二套間內設有另一套爐頭、但沒有將其出租的業主。

本拿比市政府收取獨立屋業主1,198元水費和污水處理費,倘若物業內的第二套間設有另一套爐頭,業主需要支付該兩項公用事業費用的額外50%,即是569元。

假如家中設有第二套爐頭,便需要繳交額外的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現任本拿比市長侯邁豪(Mike Hurley)去年市選期間,形容這是「爐頭稅」,他當時更矢言,要為哪些在這方面認為,受到額外50%附加費不公平對待的業主,推行上訴程序。

侯邁豪曾質疑,假如家中有多一個爐頭,但第二套間不是用來出租,只是多一個廚房使用,或者有一個孩子暫時需要住在土庫,而業主正試圖教導孩子生活技能,徵收業主額外水費和污水處理費是否適當。

侯邁豪現提議向所有沒有出租這類第二套間的業主作出豁免。

如市議會投票通過修訂附例的建議,市府職員將向約7,000個須要繳交額外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用的業主郵寄申報表。如果業主申報他們在2019年沒有出租或打算出租這類第二套間,附加費將記入下一張地稅單內,退回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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