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警方6月17日星期一公布,違反6項監守行為條件的男子海因德(David Hynd)已經於上周五(6月14日)被捕,暫時還押,周一更出庭應審。
警方6月初呼籲公眾協助,尋找35歲的海因德,指他未有按法庭命令,服食治療愛滋病毒的藥物。警方是得到公眾提供的線報而將他拘捕。
海因德去年10月承認違反卑詩省《公共衛生法》(Public Health Act),省級法庭法官判處他緩刑,其中他同意接受愛滋病毒治療,並且避免治療中斷。這是本省醫療當局首次透過法院,強迫某人接受愛滋病毒的治療。
此外,海因德需要獲得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的許可,才能離開卑詩省,假如他的血液中的愛滋病毒水平超過一定水平,他必須參加每日預約看病。
不過,海因德被指經常預約診所後但遲到,又在沒有通知衛生官員的情況下更改住所,同時未能依時應診時知會診所。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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