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檢討上調康樂設施優惠年齡政策

列治文市議會日前表決通過,就康樂設施長者年齡介定門檻進行重新檢討。換言之,市府將會維持55歲作為成人與長者的年齡「分界線」,直至另行通知。市府職員預計於兩個月後提交檢討報告。

列治文市府曾計劃調高該長者定價資格年齡門檻,《星島日報》隨即在本月8日及22日,兩次報道這個將影響區內很多長者生活的政策調整,導致市府重新考慮社區關注。

列市議會於周一(6月24日)投票決定,暫緩上調「長者定價資格年齡」的措施,以便市府有更多時間回應社區對55至64歲人士受到影響問題的關注。

市議會正要求市府職員就新措施對財務及社區等方面的影響進行深入研究。檢討報告預料於9月份完成及提交市議會討論。

目前,列市的社區健身中心及游泳池等康樂設施收費,均有提供長者優惠,而長者年齡介定為55歲或以上。

不過,根據市府較早時公布的資料顯示,由7月1日開始,市府將會實施新長者定價資格年齡,由55歲提高至65歲。現時持有月票或年度入場證的55至64歲居民,可以申請退還現時的入場證,再以舊價續訂最長一年期的新入場證;也可按舊價預購最多五張10次入場證,即總共可入場50次。

除此之外,按照市府原有計劃,由7月23日開始,2019年秋季55歲以上的課程註冊,55至64歲參與者將會按成人定價收費,65歲以上則按長者定價收費。

市政府解釋,調高長者定價資格年齡門檻,是要配合其他大溫城市的政策。不過,有反對者則批評,此舉可能影響55至64歲市民參與社區健康活動的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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