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警方取消一名女長者的分心駕駛告票

列治文一名女長者於9月30日星期一在溫市駕車時遭警員截查,發現她的手機放在杯座上。警方指她違反分心駕駛條例,票控罰款368元。不過,事件經廣泛報道後,警方已取消其告票,也不會向卑詩汽車保險公司(ICBC)匯報,並向事主道歉。

事主的特雷弗(Trevor)日前透過社交媒體推特Twitter公開事件。他表示,71歲母親克雷默(Randi Kramer)周一開車沿著溫市佐治西街(West Georgia St.)返回列市住所。當汽車駛至喬治亞酒店(Hotel Georgia)附近,停在一個紅燈位前時,一名警員突然拍打汽車前排乘客座位側的玻璃窗,要求她將車輛停在路邊,接受檢查。

該名警員要求克雷默出示駕駛執照和仔細查看她的汽車,最後發現她的手機放在司機位旁的杯座裏,而且有充電線連繫。警員最終以分心駕駛規例,向克雷默發出368元的告票,原因是手機不能放在視線能見到的地方。

克雷默當時已表示雙手放在軚盤上,也沒有望向手機,但警員不接受解釋。

特雷弗周三向媒體稱,溫市警方已通知母親取消其告票,令母親非常開心,並顯示公眾意見是可以改變結果。他說,有警員接觸母親,代表警方和發出告票的警員作出道歉。

警方證實已取消該告票,但沒有進一步解釋原因。

(Twitter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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