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政府於1月23日星期四向網約車公司優步(Uber)和來福車(Lyft),發出首批網約車商業牌照。
領取市府發出的商業牌照是網約車公司在溫哥華合法營運的最後一步。網約車公司還必須持有乘客運輸委員會發出的省運輸網絡服務(TNS)許可證,而Lyft和優步於1月23日獲得了該許可證。
溫哥華市長甘迺迪(Kennedy Stewart)稱,非常高興,網約車服務終於來到溫哥華。市府一直為此作好準備,職員已在省政府向優步和Lyft發出商業牌照的的同一天,也向該兩間公司批出商業牌照。
溫市府牌照主任霍爾姆(Kathryn Holm)表示,市府許諾,在網約車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時,市府不會減低對乘客安全及減少碳排放量的承諾。
根據規定,網約車、的士與豪華轎車業務的一年牌照費為155元;作為商業牌照的一部分,網約車公司每年每輛車要支付100元費用,而可供輪椅使用和零排放車輛,每輛車每年無需支付這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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