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帝」的車牌主人勝訴 運輸局要賠15萬美元

汽車車牌可以寫上「 IM GOD」(我是上帝)嗎?美國一名肯塔基男子向運輸局申請「 IM GOD」的個性化車牌時被拒絕了,他狀告運輸局違憲,如今美國聯邦法官判肯塔基州運輸局敗訴,須賠償這名男子哈特(Ben Hart)15萬美元律師費。

根據CTV獲得的法庭文件,哈特在2016年申請「 IM GOD」車牌,但運輸局稱車牌沒有「滿足要求」而被拒絕。律師說,哈特是一名退休的郵政工作者,他從小就從事宗教活動,現在是無神論者。

肯塔基州法律允許人們擁有個性化車牌,只要他們未涉及性別、種族、宗教或國籍的歧視。

哈特律師認為拒絕哈特的車牌申請是違憲的,他應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律師又稱,運輸局之前已批准類似的車牌,例如「 GODLVS」,「 TRYGOD」,「 1GOD」和「NOGOD」。

法官裁定哈特勝訴,判運輸局必須賠償哈特律師費共150,715美元。

圖: CTV

v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