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政府宣布了針對公寓和城市屋保險費暴漲的監管措施,希望透過提高保險費透明度來遏止費率過高,因為許多公寓大樓保險費用已上漲了40%,居民苦不堪言。
省財政廳發布卑詩省《金融機構法》的變更,包括:
1. 自2020年11月1日起,要求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向業主委員會(strata corporation)公司提供30天的提前通知,告知其不打算續簽保單或對該保單進行任何重大更改的意圖。這一變化確保業主委員會可以事先掌握成本增加的問題,有時間根據需要尋求其他的保險選擇。
2. 要求保險代理人向業主委員會披露其佣金金額或合理的估算值。未能滿足這些披露要求的保險公司將面臨個人最高25,000元或公司最高50,000元的罰款。
3. 禁止保險公司向物業管理經理支付推薦轉介費,且立即生效。
財政廳在新聞稿中說,這些變化將「通過向業主委員會提供他們需要的信息來做出關於其保險需求的明智決定,以維持財務穩定。」
涉及公寓和城市屋的分契物業(strata)委員會一直呼籲省府要關注保險費飆升的問題,因所有業主都已經難以承受。
省府6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中發現,不僅保費上漲大,免賠額(又稱自付額,deductible)也增加了三位數。財政廳長詹嘉露(Carole James)當時表示,佣金本來可以佔成本的20%,但是終止推薦費和披露佣金將加劇競爭,可能會令費率降低。
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將在秋季發布關於分契務業保險費上升的最終報告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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