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可不離境申工簽? 移民部公布更多新政細節

【星島綜合報道】哪些臨時居民疫情期間可在不離開加拿大的情況下,符合獲取工作簽證的資格?聯邦移民部近日公布了相關新政的更多細節。

據《加拿大移民通訊》(CIC News)報道,上個月宣布的該項臨時新政策,允許具有有效身份的合格外國公民,從加拿大境內申請有工作合約支持的工簽。 這也意味著,合格的外國公民如果未遵守某些臨時居住條件,將不會被拒絕獲得工簽。 此外,合格的前臨時外籍勞工在等待工簽期間,可能獲准可以工作。

外國國民欲符合在不離開加拿大的情況下申請特定雇主工簽的資格,則必須在加拿大具有合法訪客身份,或以等待期身份(implied status)留在加拿大。

他們需要於2020年8月24日身在加拿大,並且在此後一直未離開本國。他們只能提交針對特定雇主的工簽申請。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要求工作人員,將批准居留期限的到期日,視為工簽申請的決定日期。

此外,轉換為「訪客」身份的臨時工人,只要符合以下一些資格要求,還將獲准工作。這些要求包括:

* 具有作為訪客的有效臨時居民身份,並於2020年8月24日在加拿大實際居住,且從那以後,必須留在加拿大;

* 在按照新政策提交工簽申請之日前的12個月中,均持有有效的工簽,即便事實上現在正以訪客身份居住在加拿大;

* 必須打算為按新政策提交的工簽申請中所列的雇主工作,而且職業必須是申請中的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或LMIA豁免工作合同所指明的;

* 已經使用IRCC網上表格向IRCC申請了工作臨時授權;

* 已要求該工作授權的適用期限,設為到有關他們工簽申請的決定做出為止。

因移民服務原因前往邊境目前被視為「非必要旅行」。而在新冠疫情之前,外國公民必須離開本國並返回,才能「激活」簽證。加拿大移民部長門迪奇諾(Marco Mendicino)曾表示,這項新政策將允許臨時外勞和加拿大的雇主,在疫情措施仍然有效的情況下跳過這一步驟,因而可起到幫助他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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