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位房東為了讓自己和兒子搬進公寓而驅逐了房客,然後在搬進去之前花了 2 個半月的時間更換地毯,他將不得不向被驅逐的房客支付超過 36,000 元。
根據卑詩省最高法院判決,Harjinder Bhangal 於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 Louis 和 Mary DeSousa 發出了驅逐通知。
驅逐的目的是為了讓 Bhangal 和他的兒子搬進這間公寓,判決書中將該公寓描述為高貴林一棟房屋的「上層」。
根據卑詩省《住宅租賃法》,如果房東或其「近親」打算入住該單位,房東可以發出終止租約的通知。
法律要求房東誠信行事,並在房屋再次出租前,要符合自住規定的最短期限 6 個月。
搬入該房產的人也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這樣做,除非有特殊情況阻止他們這樣做。
如果房東或其近親未在合理時間內搬入該房產,或未在房產內居住滿所要求的最短時間內,則房東可以被要求向被驅逐的房客支付相當於其原先 12 個月租金的金額。
在本案中,DeSousas 夫婦於 2022 年 4 月 30 日搬離。然而,根據法院判決,Bhangal 並沒有立即搬入,而是更換了房間內的地毯,這一過程一直持續到 7 月中旬。
直到地毯更換完成後,Bhangal 和他的兒子才搬進了新家。
租戶將 Bhangal 告到卑詩省住宅租賃部門,表示他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驅逐的既定目的。
審理此案的 RTB 租屋仲裁員同意了這一裁決,命令 Bhangal 向 DeSousa 夫婦支付 36,100 元,相當於他們 12 個月的月租金 3,000 元,外加租戶的 100 元 RTB 申請費。
房東將此事提交給了卑詩最高法院請求司法審查,認為仲裁員忽視了相關證據並且沒有為其決定提供充分的理由。
法官 Sheila Tucker 駁回了 Bhangal 的論點,裁定 RTB 仲裁員已經考慮了所有證據並給出了充分的理由。
房東告訴法庭,地毯是他自己安裝的,安裝期間他正忙於其他工作。他也將延誤歸咎於與新冠疫情相關的限制和建築業的短缺。
儘管 Bhangal 認為 RTB 仲裁員忽視了這些考慮因素或沒有充分重視這些因素,但 Tucker 認為仲裁員的裁決「合理、透明且充分」。
裁決書中寫道:「很明顯,仲裁員認為兩個半月(或大約 75 天)的時間太長,無法用更換地毯本身來解釋。」
法官駁回了房東的請求,維持 RTB 的裁決以及向 DeSousas 夫婦賠償 36,100 元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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