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女子向名店網購服裝收錯碼 嫌退貨麻煩怒提索賠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卑詩女子因牛仔褲退貨,與加拿大一家高檔名店發生糾紛,尋求賠償但未成功。

據CityNews報道,據卑詩省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判決書所指,該名女子在收到錯誤尺碼的褲子後,向Holt Renfrew的網上商店提出索賠。

判決書引述女子陳述,指退貨造成她極大的不便、困擾、壓力和經濟損失。因此「要求賠償330元,用於支付交通費和因退貨而耽誤的工作時間。」

裁決中寫道,這名女子於2024年12月1日在網上購買了一條牛仔褲,售價為492.90元。貨品於5天後送達,但她發現尺寸不對。

於是發電郵通知商店,要求寄送正確的牛仔褲或者退款,二者擇其一。

CRT指出,Holt Renfrew得知後就錯誤道了歉,並表示已啟動退貨流程。「Holt Renfrew告知(申請人)將會收到聯邦快遞(FedEx)的電郵,內有退貨運送標籤及投遞指示。」

「Holt Renfrew表示,一旦收到退回的牛仔褲就會退款。他們還表示,她也可以將牛仔褲退回到Holt Renfrew的實體店。」

而女子就要求退款。她說,她收到聯邦快遞的電郵,要求她列印退貨標籤並帶到聯邦快遞網點。

CRT寫道:「她說她沒有打印機也沒有車」,並認為Holt Renfrew應該安排聯邦快遞上門取件。

該店於12月10日告知這位女士,由於加拿大郵務公司(Canada Post)罷工導致投遞量激增,聯邦快遞已暫停上門取件服務。

Holt Renfrew告訴女子,她須將牛仔褲送到聯邦快遞網點,並說只需向聯邦快遞的工作人員出示手機上的標籤即可,無需打印標籤。

公司還重申,「將在收到牛仔褲後的5至10個工作日內退款」。

然而,她對這個結果並不滿意。

CRT表示,「她辯稱,自己不應該被迫等待退款,或者浪費時間和金錢去聯邦快遞或Holt Renfrew門店。」

她最終於12月13日將牛仔褲退回商店,並獲得了全額退款。

雖然商店承認寄錯了褲子,但否認該女子有權就退貨帶來的不便獲得賠償。這個觀點獲得仲裁庭的支持。

仲裁庭表示,商店不僅履行了退款的義務,而且該女子未能證明其遭受了損失。「該女子聲稱損失了工資和通勤費用。然而,她既沒有提供工資或時薪,也沒有提供前往Holt Renfrew商店的交通收據,例如巴士票。」

「我認為她聲稱的330元賠償金缺乏書面證據支持。」

Holt Renfrew在申辦中提供了谷歌地圖的路線指引,顯示該女子距離聯邦快遞網點步行需25分鐘、駕車5分鐘,或搭乘巴士27分鐘即可到達。

「鑑於聯邦快遞門市一周七天營業,我認為[申請人]很可能無需請假去退牛仔褲,」仲裁庭表示。

法庭認為她未設法盡量減輕損失。因為,Holt Renfrew根本沒有要求她將牛仔褲退回到實體店。

該女子的訴訟申請遭駁回。

圖:Cit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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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稱退貨實詐騙 受到60項指控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多倫多男子受到多達60項指控。警方稱,這名男子在使用加拿大郵務公司(Canada Post)退還購買商品時設計騙局,詐騙錢財。

據加通社報道,警方說,過去八個月裡,該名男子從全加多家公司購買了若干商品,然後他會說他需要退貨。

他被指將商品通過加拿大郵務公司退還,但在包裹裡安放了一個警方未說明詳情的裝置。這個裝置會移除包裹標籤,導致包裹無法送達。

警方說,公司仍然會把購買商品的款項退還給該名男子,因為加拿大郵務公司已經接收了該件商品。

警方說,周四,他們搜索了多市東北角一處住宅,逮捕了一名28歲男子,沒收了價值達45,000元的商品和現金。

該名男子面臨60項指控,其中包括23項擾亂公安(public mischief),12項5,000元以下詐騙,以及18項持有犯罪所得財物。

(圖:Christopher Lim/多倫多警方公佈圖)T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