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城18歲男子撞死警察案件 被告申請重新聘請律師

【星島訊】

卡加利一名18歲的男子因撞死警察而被控為年輕罪犯,他正在試圖尋找律師並要求法院再延期一次。

其被指控在除夕撞死一名警長的一級謀殺罪名。當時,警長Andrew Harnett 發現一輛四驅車(SUV)的車牌與車輛不符,於是試圖截停,但被該車輛撞倒並拖行。

警方稱,Harnett 在摔倒之前就被越野車拖著,並被另一輛汽車撞到。

涉事的SUV司機在被指控時,年僅17歲,無法根據《青少年刑事司法》判刑。

在先前的保釋聽證會上,他有一名律師,但他表示即將聘請另一名律師代表審判。

(圖片來源: Global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