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對違規航空公司罰款上限將漲四倍 達100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聯邦政府宣布,將把對屢次違反《航空旅客權利法案》的航空公司最高罰款,從25萬元提高至100萬元,為之前四倍。

據CBC報道,聯邦交通運輸部長麥金農(Steven MacKinnon)於週五(5月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了上述宣布。他說:「罰款是最後手段,它只適用於明顯的違規行為,而一旦出現這種狀況,就應該有一個嚴厲的處罰,且罰款應足以阻止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他強調,「我很有信心,航空公司會努力達到我們設定的標準。」

正式名稱為《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PPR)的法規,是於2019年生效,它要求航空公司為在其可控制範圍內的延誤或航班取消,賠償乘客的賠償。

對屢次違反這些規定的航空公司,最初罰款上限為2.5萬元,其後於2023年預算案中引入改革措施,將罰款金額提高至25萬元。

加拿大汽車協會(CAA)發言人傑克(Ian Jack)表示,除非有後續行動,否則提高罰款金額可能只是「空洞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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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引入第三方清理積壓投訴

加拿大運輸署(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簡稱CTA)作為準司法性質的法庭及監管機構,長期以來一直負責解決航空公司與乘客之間的爭議。自《航空旅客權利法案》(air passenger bill of rights)2019年出台以來,該機構一直在處理積壓的航空旅客投訴。

該機構上個月表示,目前積壓的投訴已達9.5萬宗。

自由黨政府於週二的經濟報告中宣布,打算把解決航空旅客投訴一事外包給「一個中立的第三方糾紛解決機構」。

傑克認為,第三方解決機制或許有助於清理積壓案件,但同時指出,政府應該優先簡化相關法規。

「部長今天也承認,這些規定非常複雜,執行起來也太費時。所以很難想像引入私營部門,就能變魔法般很快令所有人滿意,」他說。

當被問及這些變更何時實施時,麥金農表示,他的首要任務是清除積壓案件。

但傑克認為,除非引入新的規章制度,否則積壓案件可能還是會繼續增加。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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