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兩民權組織入稟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頒令賀謹(John Horgan)提早省選的決定違憲,不過訴訟沒有要求停止周六舉行的選舉。
由民間組織民主觀監察(Democracy Watch)和廉政卑詩(Integrity BC)向卑詩最高法院提交的文件指出,賀謹提早舉行省選的做法違反了《卑詩省憲法》中固定選舉日期的做法。根據固定省選日期,下屆省選本應在2021年10月16日舉行。
不過,訴訟沒有要求停止周六舉行的省選。
民主監察發言人科納切(Duff Conacher)認為,賀謹在大流行期間舉行省選,而不是等待固定的省選日期,表現得像是老派的瘋狂政客,而不是致力於公平和民主選舉的新民主主義者。
而廉政卑詩創始人克魯克斯(Wayne Crookes)形容,賀謹提早省選的做法為自私、虛偽和不公平。他又稱,此舉既違反了新民主黨公開支持的《卑詩憲法》中固定省選日的做法,也違反了省新民主黨與卑詩綠黨的書面合作協議,以及在過去多年來所建立的良好固定省選民主傳統。
2001年,卑詩省成為本國第一個採用固定選舉日期的省份。
上屆省選後,賀謹領導的省新民主黨在卑詩綠黨的支持下,成立少數省政府。
在2017年,新民主黨省政府通過立法,把固定選舉日期從5月移至10月的第3個周六舉行。
賀謹上月21日宣布,在10月24日舉行省選。他解釋,疫情下早舉行省選,可以讓省府建立更多的確定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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