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開學 校區附近速限改變 小心吃罰單

【星島綜合報道】周二正式開學上課了,提醒所有駕駛者要遵守速限規定,尤其在校區附近道路要緩慢駕駛,否則在學校區域超速行駛帶來的損失遠不止一張罰單。

在卑詩省,學校和遊樂場區域的限速在上課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降至30公里/小時。

如果違規,您將面臨196至253元的罰款,駕照上還會被扣3分。

如果超速更多,後果會更嚴重。

超速行駛(即超速40公里/小時或以上)將被處以368至483元的罰款,扣3分,並且通常還會被扣押車輛7天。

此外,卑詩保險局(ICBC)還會向您徵收駕駛員風險溢價(DRI),這意味著即使在支付罰單後很長一段時間內,您的保險費用仍會更高。

今年秋季起,溫哥華也將擴大其「學校慢行區」。

這些區域將學校附近的主幹道限速降至40公里/小時,輔助道限速降至30公里/小時。此外,約15所學校將設立新的標識,包括Tupper Secondary, Eric Hamber, Emily Carr Elementary, St. Patrick’s等學校。

溫哥華市長沈觀健在先前的新聞稿中指出,9月是每個人都需要格外小心的時期。 「孩子們興奮地回到課堂,見到他們的朋友和老師,我們希望確保他們每天都能安全上學。」

溫哥華市也將持續推進安全項目,例如「學校街道」(在接送孩子上下學期間,在某些學校附近阻斷車輛通行)和「步行校車」(孩子們在監督下集體步行)。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城市都遵循相同的校區規則。

新西敏和本拿比最近將校區開放時間延長至上​​學日上午7點至晚上10點,這比大多數卑詩省社區上午8點至下午5點的標準開放時間長得多。

大溫哥華地區警方在新聞稿中表示,他們將在開學後加強超速違規執法。

ICBC 的數據顯示,卑詩省每年平均有380名兒童在步行或騎自行車時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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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泊溫哥華路邊數月罰單成堆卻不開走 原因是?

【星島綜合報道】一輛特斯拉(Tesla)似乎遭遺棄在溫哥華基斯蘭奴(Kitsilano)的街道上很長時間了,上面落滿塵土,覆蓋著樹枝和樹葉,附近居民對此感到好奇,曾有人稱車主不在電池沒電了。

據Global News報道,社區成員想知道為甚麼這輛車似乎被遺棄了,他們說它已經幾個月沒有動過,而且城市罰單不斷堆積。

附近居民斯摩倫斯基(Jon Smolensky)表示:「至少肯定是風化了……這裏的邊緣出了問題。」

「這感覺就像某種惡作劇。如果我有特斯拉的鑰匙,我就會開它。這是基斯蘭奴的『特色菜』。我不太明白究竟發生了甚麼。」

鄰居估計,這輛車至少從去年9月起就停在西一街(West 1st Avenue)的香脂街(Balsam St.)上。

雖然這輛看似被遺棄的汽車是一個謎,但更令人困惑的是它竟然是一輛特斯拉Model 3,即使是最古老的2017年版,起價也高達36,000元。

「這可是一輛特斯拉……它不像有人扔掉的一輛1975年的舊車,」基斯蘭奴居民萊丹(Roxanne Ledan)說。

溫哥華市表示,最近一張罰單是在一月份開出的,並且已經付款。市府官員表示,當時他們接到電話稱車主不在,而且電池沒電了。

溫哥華市表示,現在這輛車被認為是被遺棄的,市府將啟動可能導致車輛被拖走和扣押的程序。

但依照該市規定,如果汽車在街上停放超過14天,就應被視為廢棄汽車。

這輛特斯拉並不是在這個停車位緊張的地區被遺棄的第一輛汽車。2016年,Global News曾報道一輛汽車在西端區(west-end)街道上停放了3年多才被拖走的事件。

居民表示,特斯拉早就該被拖走。

「我們找不到停車位,這傢伙卻一直把車停在這裏,(車主)去哪兒了?」萊丹說。

它仍然是一個謎,而且價格昂貴,星島記者上網搜尋結果顯示,特斯拉Model 3新車價格為53,990元。

圖: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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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合理嗎?寵物咬傷陌生人 狗主稱已盡職毋須擔責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婦女將北溫哥華市府告上法庭,要求在她的狗咬了一個陌生人後,將兩張附例罰單作廢。

據North Shore News報道,黃女士(Andrea Reagan Wong,譯音)在本周向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提交的請願書中,闡述了她對事件的看法。

請願書稱,黃女士於2021年2月26日帶著她上拴的狗「Finna」,準備回Victory Ship Way柏文家中,正遇到有居民搬出大樓並佔據了大部分室外走道。

「(一名女子/投訴人)大步朝Finna走來,狗被激怒了並咬了女子的腿,以便在牠和投訴人之間拉開距離,」黃女士寫道。「投訴人腿部受了輕傷,隨後出現了一些瘀傷。」

女子其後向市政府投訴,動物管理官員向黃開出兩張罰單,理由是未能確保寵物狗不咬人,以及未能確保狗不會傷及人。

黃對罰單提出異議並觸發裁決程序。請願書稱,在9月的聽證會後,仲裁員維持罰單有效。但黃認為自己在事件發生前「採取了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

黃引用仲裁員的評論,稱Finna「在投訴人靠近狗之前一直處於合理的控制之下」,並且「主人已經採取了合理謹慎的措施」。

在黃的請願書中,她並沒有否認Finna咬了投訴人,但她說自己應該有權為盡職辯護——也就是說,她不應該為她試圖阻止的事件承擔責任。

「仲裁員的概要理由表明,他們認為自己的角色僅限於對犯罪是否發生進行調查,而不是對辯護是否適用進行法律分析。這是一個法律錯誤。」黃的請願書指出。

黃認為,鑑於兩張罰單源自於同一事件,仲裁維持兩張罰單的決定也是錯誤的。

北溫哥華市尚未對請願書做出回應。

市府工作人員在周三(18日)的聲明中表示,他們尚未收到法律文件,因此無法發表評論。

圖: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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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維多利亞日多個地區可免費停車

 

【星島綜合報道】多倫多維多利亞日多個地區可免費停車。

據Dailyhive報道,多倫多警方說,5月24日,多倫多警方泊車執法小組不會對多個沿街泊車位置進行執法,包括付費後在車窗展示證據(pay-and-display)的區域和使用咪錶的區域。

警官不會對停泊在高峰期路線上的汽車開罰單,也不會對停泊在展示有周一到周五停車規則牌位置的汽車開罰單。

警方說,對在所有其他地區違章泊車和所有其他泊車違法行為仍將開出罰單。

(圖:Dailyhive)T04

多倫多一周幾百人違規聚會 收高額罰單

 

【星島綜合報道】多倫多處於疫情封鎖之下,但舉行聚會和活動的人仍然非常多。警方說,過去這一周,警方就開出了幾百張金額高達750元的罰單。

據CP24報道,警方說,在4月30日和5月6日之間,警方突查了在高層公寓,短租屋,關閉的酒吧和餐館等地方舉行的各種聚會,提出了超過296起指控。

警方說,在此期間還提出了16起刑事指控。

警方說,在其中一宗案件中,警方前往在the Bloor Street West 交 Dundas Street地區舉行的一個喧鬧派對,發現一棟民宅裡有14人。警方根據緊急管理和民防法(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ivil Protection Act)以及重新開放安省法(Reopening Ontario Act)對到場的每一個人都提出了指控,並遣散了他們。

警方向報告這些活動和聚會的公眾表示感謝。

警方說,自從4月22日啟動專門執法小組以來,已經在多倫多市各處開出了逾570張罰單。

(圖:加通社資料圖)T04

教會「不下車」禮拜服務遭罰逾三萬 法庭裁定罰得對

 

【星島綜合報道】緬省法庭裁定,溫尼闢一間教會不能進行不下車禮拜服務。

據CTV報道,這間名為Springs Church的教會首次舉行留在車內不下車禮拜是在11月26日。那次該教會因為違反公共衛生令,被罰款5,000元。

該間教會於11月28日和11月29日再收到10張罰單,罰款總額為32,776元。

該教會牧師在書面證詞裡說,他被告知,如果教會再舉行一次「車內教會」禮拜服務,個人可收到高達100,000元的罰單,生意可收到高達1,000,000元的罰單。

教會律師說,教會相信有疫情,也和反對戴口罩者沒有關係。

教會委員會辯說,公共衛生令只說人不能聚集,沒有說車不能聚集。委員會還說,留在車內不下車的服務和其他日常活動相比,不會帶來真正的傷害。

檢方也同意這一點是事實。但是檢方說,如果予以豁免,就會打開方便之門,讓其他很多人想辦法繞開公共衛生令。

檢方同時說,不下車禮拜服務給牧師和參加禮拜者帶來的價值並不能超越如果有人生病時對生命帶來的風險。檢方說,坐在停車場裡聽佈道和坐在家裡聽佈道沒有區別。

法官駁回了教會暫停執行的申請,認為,「車內教會」未有遵守公共衛生令。

(圖:CTV新聞)T04

莊德利敦促 對不保持距離的市民多開罰單

 

多倫多市長莊德利寫了一封信,敦促執法人員和警官對在城市公園和公共領地上不保持人際距離的人開出更多罰單。

據CP24報道,他在給多倫多警察總長桑德斯( Mark Saunders)以及市府牌照和標準部門執行總監格蘭特(Carleton Grant)的信裡說,教育期已經過去了。

他說,「我們接到各種報告,有在沙灘生篝火的,有在公園裡從事體育活動的,都是不在一起居住的人聚集在一起,這會傳播病毒。」

他接受CP24記者採訪時強調,他不能直接指示桑德斯或者格蘭特怎樣做。他敦促他們加強執法,因為多倫多不能再失去任何時間了。

「人們必須明白了。我們不想看到一群人站在一起,我們願意看到人們留在家裡。如果要遛狗,彼此就應該保持兩米距離。」

4月4日以來,多倫多市警官和執法官員已經就公共場所不遵守人際距離開出了79張罰單和書面警告。

在自己住所以外的地方不保持兩米距離,罰款為1,000元。

復活節長週末,城市公園將有約360名執法官員和警官巡邏。以下公園將是執法重點地區:Christie Pits, Humber Bay East, High Park, Woodbine Beach, Allan Gardens, Bluffer’s Park 和 Trinity Bellwoods 等。

迄今,多倫多市已經有約1,800人感染新冠病毒,77人死亡。

(CP24視頻截圖)T04

開車拿手機拍車禍照片 男司機收615元罰單

 

週五,一名32歲的Napanee男子收到一張615元的罰單,同時他的駕照被吊銷三天。他被指開車路過車禍現場時,拿手機拍了一張現場照片。

安省省警說,一名新手司機和另一名司機在鎮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警方正在調查時,另一名駕車駛過的男子拿手機拍了一張現場照片。

警官截停了這名拍照的司機,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法指控他駕車時使用手持設備。

他收到一張615元的罰單,並被吊銷駕照三天。

(資料圖)T04

逾時停車被開罰單? 律師教你這個應付招數

(Pratik Mehta因逾時20分鐘,被Impark開罰單。)

你是不是也曾收到逾時停車的罰單呢?是不是氣得咬牙切齒呢?車主馬塔(Pratik Mehta)在溫哥華市中心一個Impark停車場,本以為停車費是半小時3.5元,沒想到逾時20分鐘後去取車時,卻看到一張89.25元的罰單。

他向CBC投訴:「這絕對是令人髮指的,絕對是霸道的。」

這是因為他的疏忽嗎?馬塔沒有看到Impark豎立的標誌,上面用小型字體寫著:如果逾時停車,會被要求承擔85元的罰金和GST的費用。

CBC報道提到,消費者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些不是官方罰款。如果您不付款,下次停在該公司的地段時,您的車子不一定會被拖走。

馬塔還是支付了罰款,但他認為小違規卻有高罰款,實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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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塔多次打電話給Impark,承認他疏忽逾時之責,希望Impark能減輕一半的罰款,但Impark說最多只能給5元的折扣。他說:「停車一整天的費用是34元,但若僅是逾時一分鐘卻也可能收到89元罰單。」

Impark沒有回應CBC的採訪請求。

溫哥華刑事律師多拉申科(Paul Doroshenko)說,這不是官方的罰單,這種應該屬於違反合同。進入這個停車場,車主是同意支付停車費,而當你違反合同後,公司有權向你索賠「損害賠償」。問題是「損害賠償是什麼?」實際上,公司損失的就是下一個小時的停車時間。

多拉申科說,如果他收到停車逾時的罰單,他會寄給公司一張支票,補上逾時的車費。如果每小時費率是4元,他會向停車公司郵寄一張4元的支票,並附上一封信,稱這是「最終結算的金額」。

公司兌現支票時,就代表它同意和解,不能要求您欠款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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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溫哥華市議員鄭文宇(Kerry Jang)是EasyPark的董事,EasyPark是一家由溫哥華市府擁有50%股權的停車公司。鄭文宇表示,市府制定企業土地使用的規定,但沒有規定企業可以因違反停車合同而對民眾提出索賠。

溫哥華市府發言人桑杜胡(Jag Sandhu)說:「私人付費地段的定價不屬於市府管轄範圍。」

不過,市府卻有一個規定,從逾時停車後有兩小時的寬限期,這段期間車輛不能被任意拖走。

圖: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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