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最近卑詩省最爭議的字彙是它…但究竟代表甚麼意義?

(卑詩省長尹大衛接受星島記者陳儀芬專訪,稱有信心處理DRIPA引發的爭議。)

【星島記者陳儀芬報道】最近一個英文縮寫字常被提起,恐怕也是卑詩省長尹大衛(David Eby)最頭痛的一個詞,那就是「DRIPA」。

星期日有消息稱,尹大衛將於周一(20日)提出立法,擬暫停「DRIPA」部分核心條款。

尹大衛接受星島專訪時強調,與原住民社區密切溝通,有信心處理好「DRIPA」衍生的爭議。

「DRIPA」的全名是「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Act」,中文翻譯是《原住民權利宣言法案》。

這個於2019年通過的DRIPA法案,曾被譽為加拿大乃至全球落實《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UNDRIP)的里程碑。然而,步入 2026 年,這項指標性法律正陷入一場前所未有的政治與法律風暴。

從司法解釋的權限爭議,到省政府試圖緊急修法的舉動,DRIPA 不僅影響著資源開發的規則,更觸及了加拿大憲政架構中司法獨立與原住民自治權的核心衝突。

相關新聞:據悉卑詩省長將提立法暫停《原住民權利宣言》部分條款

DRIPA的意涵?

DRIPA 的核心目標是將卑詩省的現行法律與《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對齊。其法律架構主要由四大支柱構成:

法律一致性(Section 3): 要求省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卑詩省法律符合 UNDRIP。

行動計畫(Section 4): 強制政府與原住民合作制定並實施五年期行動計畫。

年度報告(Section 5): 確保實施進度透明化。

聯合決策(Section 6 & 7): 授權省政府與原住民管理機構簽署共同決策協議。

這部法律最初在——————-卑詩省議會獲得全票通過,象徵著朝向「和解」(Reconciliation)的一致共識。

DRIPA怎麼起了爭議?

目前的危機起源於 Gitxaala Nation 控訴卑詩省政府案。2025 年底,卑詩省上訴法院(BCCA)做出了一項震驚政壇的判決,打破了法案原有的政治平衡。

法院裁定 DRIPA 的第 3 條(Section 3)具有「司法管轄性」(Justiciable)。這意味著:原住民部落可以直接針對任何不符合 UNDRIP 的省級法律提起訴訟,並由法院判定該法律是否違法。

省長尹大衛認為,第 3 條應是一個「政治承諾」和「立法指導方針」,而非讓法院介入法律制定的工具。卑詩省府擔心這會導致「一夜之間所有法律都面臨訴訟」,造成社會與經濟動盪。

但原住民領袖認為,如果法律不能在法庭上執行,那它就只是一張廢紙。

最近2年連續案例引發公眾焦慮

1. 採礦權爭議:Gitxaała 民族案 

這是導致省府最近考慮修改 DRIPA 的直接導火線。

案情: Gitxaała 和 Ehattesaht 民族挑戰卑詩省的《礦產保有權法》(Mineral Tenure Act)。在該法律下,任何人只要在網上支付小額費用,即可在原住民領地上自動獲得礦權,無需事先諮詢。

爭議點: 卑詩省上訴法院裁定,DRIPA 並非僅是政治宣言,而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鏡片」。法院判定現有的「採礦登記制度」違反了政府諮詢義務,必須在 18 個月內修改。這引發了礦業界對「投資不確定性」的極大恐慌。

2. 土地所有權爭議:Cowichan Tribes 列治文土地案 

這宗案例讓大溫地區的居民(尤其是私有地主)感到非常不安。

案情: 卑詩省最高法院裁定,位於列治文(Richmond)南部約一半的土地(包括現有的工業、商業及部分住宅區域)屬於 Cowichan Nations 的歷史領地。

爭議點: 法院裁定「絕對所有權」(Aboriginal Title)可以與「私有產權」(Fee Simple)共存。雖然法官目前並未下令驅逐現有地主,但裁定政府過去發放的產權證書「無效」且「侵權」。這引發了關於未來土地交易、開發許可及產權保障的巨大法律爭議。

3. 海達瓜伊(Haida Gwaii)土地協議

雖然這是一個政府與原住民達成的協議,但其法律模式引發了全省範圍的反對聲浪。

背景: 省府透過立法直接承認海達民族對整個海達瓜依群島擁有「絕對所有權」。

爭議點: 反對者(如卑詩保守黨)認為,這種「繞過法院、透過行政手段」直接賦予土地權的做法,破壞了產權法的穩定性。雖然該法案明文保護私有地、機場和醫院等公共設施不受影響,但反對者仍擔心這會成為其他地區的模板,引發全省性的土地權屬不確定性。有法律專家表示,一旦所有權確立,原住民政府未來可能有權對私有地徵收資源稅或實施新的土地規劃。

4. 資源開發與開發權:Nuchatlaht 案 (2026)

這是一個關於「範圍」的突破性案例。

案情: 溫哥華島西岸的 Nuchatlaht 民族贏得了對其整個 210 平方公里領地的絕對所有權,而非僅限於特定的村落遺址。

爭議點: 裁決意味著省級的《森林法》和《公園法》在該區域內失效。這對於當地的伐木業和旅遊開發造成了直接衝擊,因為所有的資源開發活動現在必須完全由原住民政府決定,這與省府原有的資源管理體系產生了強烈排斥。

省政府的修法嘗試與強烈反彈

2026 年初,卑詩省政府宣布計畫修訂 DRIPA 和《解釋法》(Interpretation Act),試圖限制法院在法律一致性問題上的解釋權,並將其實施過程保留在行政體系內。

未料,此舉引發了大規模抗議。原住民領導委員會(FNLC)直指省政府的修法是「背叛」,並發起「保衛 DRIPA」運動。

卑詩省法學會(Law Society of B.C.)發布正式聲明,對政府試圖削弱司法獨立表達深切憂慮,認為這威脅到了民主社會中公民訴諸法院的基本權利。

從「修法」到「暫停」的妥協

面對來自法律界、原住民團體甚至工會(如鋼鐵工人聯合會 USW)的強大壓力,省長尹大衛的態度出現軟化。

在與原住民領袖會面後,省府宣布暫緩原本計畫在春季會期通過的修法動作,轉而進行更廣泛的諮詢。

雖然政府同意暫緩,但雙方對於「法院的角色」仍無共識。政府依然傾向於「循序漸進」的落實方式(即「一口一小塊地吃大象」),而部落領袖則堅持必須保留司法救濟權。

潘朵拉盒子被打開

對於私人土地業主來說,突然間無法確定究竟誰掌握土地權?對礦業、林業和能源開發商而言,投資風險將增加,因為如果每一項資源許可都可能因為與 UNDRIP 不符而被法庭推翻,企業將面臨長期的法律爭訟。

卑詩省是加拿大第一個將 UNDRIP 納入省法的省份。如果 DRIPA 的實施最終因司法爭議而陷入僵局,將直接影響加拿大聯邦政府及其他省份(如西北地區)落實原住民權利宣言的信心與模式。

有法律專家稱,這場爭議揭示了一個深刻的問題:「和解」究竟是政治談判的結果,還是法律權利的正義?

DRIPA 原本是為了結束長達一世紀的法律衝突,卻在 2026 年意外開啟了新的司法戰場,這或許是卑詩省政府始料未及的。

圖:卑詩省政府 & First Peoples’ Cultural Council &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