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豆來源不合規?星巴克加拿大恐遭集體訴訟

【星島綜合報道】星巴克(Starbucks)在加拿大卑詩省面臨一項擬議中的集體訴訟,原告指控該公司涉嫌誤導消費者,宣稱咖啡豆採購符合道德標準,並未充分揭露低咖啡因咖啡的製作方式,受影響對象可能涵蓋除魁北克省外的全加拿大消費者。

這宗訴訟已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出,但目前尚未獲法院認證為集體訴訟,案件中的各項指控也尚未經法院審理或證實。

根據訴狀,星巴克長期宣稱透過供應商稽核制度,確保咖啡供應鏈排除強迫勞動、剝削及童工等問題。然而,原告認為,以星巴克目前的供應規模,根本無法落實相關承諾。

訴狀指出,星巴克聲稱向全球30個國家、約45萬座咖啡農場採購咖啡豆,而其中不少產地長期存在勞工權益爭議。原告主張,星巴克沒有足夠資源監督所有合作農場是否真正符合其對外宣稱的道德採購標準。

此外,訴狀引用媒體、人權組織及政府機構的調查報告,指出即使是參與星巴克「道德採購計畫」的部分農場,仍曾被發現涉及勞工權益違規情形。

除了供應鏈爭議外,訴訟也針對星巴克低咖啡因(Decaf)咖啡提出質疑。原告指出,星巴克標榜其低咖啡因咖啡採用「100%阿拉比卡(Arabica)咖啡豆」,卻未揭露去除咖啡因的過程中可能使用包括苯(benzene)及甲苯(toluene)等化學溶劑。

訴狀認為,星巴克未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使消費者無法做出知情選擇,不少人因相信產品兼具道德採購及「無化學處理」特性,而願意支付較高價格。

本案代表原告為托什(Erin Tosh)。她表示,過去10年間經常購買星巴克咖啡,包括低咖啡因產品,並基於公司對品質與採購標準的宣傳而建立信任。若早知相關資訊,她表示自己可能選擇購買價格較低的產品,甚至不會購買星巴克咖啡。

訴訟指控星巴克涉嫌違反卑詩省《商業行為及消費者保護法》(Business Practices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以及加拿大《競爭法》(Competition Act)中有關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的規定;此外,也涉及違反商品保證、過失不實陳述、不當得利,以及未揭露低咖啡因製程化學物質而違反商品買賣相關法律。

原告要求法院判令星巴克向卑詩省及加拿大其他省份(魁北克省除外)的受影響消費者返還損失或提供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美國華盛頓州也曾代表當地消費者對星巴克提出內容相似的訴訟。

星巴克1987年於加拿大溫哥華開設第一家門市,目前全加拿大約有1,500家門市。截至目前,星巴克尚未就本案公開回應媒體詢問。

依加拿大法律程序,本案仍須先獲法院認證為集體訴訟,之後才會進入正式審理階段。

圖:Starbu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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