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珀指,雖然他不是會計師,但按資料顯示,該協會的現金流狀況良好。

溫哥華大麻協會在溫市經營兩間大麻店,並與主辦4/20大麻日活動分開營運,拉森是以個人名義主辦該活動,協會是贊助者,活動更經常虧本。

拉森向CTV透露,由於協會屬非牟利機構,故將營利捐獻給社區,資產增加只是因存貨量上升,以應付市場突然出現的變化。他稱,大麻業是一項不穩定的行業,要承受很大風險,而他最近便已關閉位於喜士定街(Hastings Street)的店鋪,改為提倡減少傷害的場所,不會再出售大麻,以遵守法院的指令。

不過,他旗下另一間位於西區的大麻店就以正申請市府牌照的原因而繼續經營。

拉森強調,4/20大麻口主辦方在2017年和2018年,已支付部分成本,唯拒絕承擔警務開支,市府當時要求支付接近17.1萬元,以分擔警務成本。他認為警務成本是難以控制,而將他們的慈善收益支付警務成本,也不是他們願意做的事情。

溫市議員鄭慧蘭(Melissa De Genova)表示,2017與2018年的大麻口活動,納稅人承擔了約58.4萬元,但不清楚活動獲得的收益情況。她曾引入動議,透露活動廣告所列出的收費,包括在活動或社交媒體展示公司商標的費用達5,000元;場內的294個售賣攤檔、每個收費最高是1,000元;而在現場直播期間,於舞台上展示公司商標收費更達2.5萬元。

鄭慧蘭質疑,究竟會有多少抗議活動,可收取如此高昂的費用。